採取第44條臨時憲法 加速推動東部經濟走廊計劃
泰國政府於5月23日宣佈加強第44條臨時憲法,藉此以加快推動備受焦點的東部經濟走廊(EEC)計劃,從而簡化及解除受到束縛限制的環境影響評估(EIAs)及公共私營合作制(PPP)之程序模式。
泰政府發言人Sansern Kaewkamnerd表示,採取第44條臨時憲法來促進EEC投資的舉動,是經過內閣及泰國國家和平暨秩序委員會(NCPO)批准。
「將於未來數天內採用的第44條臨時憲法,將會縮短了東部經濟走廊計劃的重點投資項目發展時間,如在環境影響評估(EIAs)將會由原定的兩年流程縮短至一年,而及公共私營合作制(PPP)則從15至20個月大幅減至8至9個月。」Sansern說。
而在審查環境影響評估方面,將會由泰國及外國專家等成員籌組的國家環境委員會執行。至於關於公共私營合作制(PPP)的進程,Sansern表示,第44條憲法將只適用於一些緊急發展項目,如投資2,000億泰銖擴建烏達堡機場U-Tapao;1,580億泰銖曼谷-羅勇府高速鐵路;斥資880億泰銖建設第三期廉差邦深海港口;可通往曼谷、廉差邦及瑪塔普三個深海港口、投資643億泰銖的雙軌鐵路。
他補充道,通過有關憲法亦進一步放寬投資渠道,外國人可在烏達堡機場U-tapao機場一個覆蓋6,500萊(1萊=1,600平方米)航空維修中心上作出投資,其持股份額可超過50%。
泰政府於4月初在第44條憲法中引述在允許國際學校在東部經濟走廊(EEC)計劃下,開設不受私立高等教育學院法案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約的分支機構。政府期望在此框架下,通過國際教育機構的進駐,為泰國教育作出改革,同時在研究及發展方面亦可獲得進一步提升,更可有效加強化泰國的競爭力。
另一方面,這些進軍泰國的外國教育機構亦可從中受惠,享受到投資委員會賦予的宣傳促銷特權。但就必須經過評審,在44條憲法中提到,要求有關的國際教育機構需要受到由泰總理帕拉育(Prayut Chan-o-cha)主持的教育發展委員監督其水平質素。
首份東部經濟走廊(EEC)計劃草擬於去年10已獲得內閣審批。據Sansern 指,目前第二份EEC草擬亦剛剛獲內閣通過,並將於稍後提交到國務委員會。
泰國商會主席Kalin Sarasin同意第44條憲將有效加快EEC的計劃發展:「計劃涵蓋的羅勇府、春武里府及北柳府仍依照其發展計劃議程獨立運作。」
Kalin表示,政府必須加快努力解決有關城市規劃的規條制度及和環境影響評估(EIA)進程的問題,並在每個發展項目均必須有明確的行動計劃。
泰國工業聯合會主席Chen Namchaisiri表示,工商界不願評論政府是否適合使用第44條憲法來加快EEC投資進程,認為仍未看到有如何採取具體明確的計劃來達致期望的成果。
「投資者最關心的是有關法律是否規條簡潔清晰。」Chen說,無論是採取第44條憲法抑或是EEC法律,撰寫有關制度都應當簡潔清晰及具透明度,這才可提升投資者的信心。
資料來源:Bangkok Post